近期,上面这张截图在各大大众号网站广泛撒播,可是小编找了好久暂时没有找到在税务局等政府网站找到相关全国性方针原文,这个方针是否全国推广暂时无从考证。
以厦门为例:交税人可登录“厦门税务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交税人信息-挂号信息-税(费)种确定信息,即可检查。
(1)如期(月)申报的,必须先做税种确定;按次申报的,能够不做税种确定。
(2)如期(月)申报的,未产生交税责任也要做零申报;按次申报的,未产生交税责任能够不申报。
(3)如期(月)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能够挑选一个月;按次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只能挑选某一天,即应交税凭据书立(秉承)的日期。
交税人能够一起存在部分印花税税目如期(月)申报,部分印花税税目如期次申报。
以厦门为例:交税人可登录“厦门税务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交税人信息-挂号信息(在该页面下拉至“税务机关信息”),即可检查主管税务机关(税管员)联络电线.怎样挑选按次申报仍是如期申报?
添加了“税源信息收集”环节,先进行税源收集后,体系会根据税源收集信息,生成申报数据。在收集界面能够查询、修正税源信息。印花税税源信息收集可在申报期前填写,也可在申报期填写。
关于未做印花税税种确定或许印花税确定为按次申报的交税人,“交税期限”体系默以为“按次”,税源收集时,税款所属期为应交税凭据书立(秉承)的日期,只能挑选某一天;只要印花税确定为如期(月)申报的交税人,税款所属期才能够挑选一个月。
1、承包合同、制作工程合同、运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下降为万分之三;
原先《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则:应交税额缺乏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交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核算交纳。新的《印花税法》直接撤销了该规则。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关于境外个人怎么交纳印花税,能否施行源泉扣缴,都没有规则。这次立法添加了此方面的规则: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交税期限和交税地址的规则并不清晰,刚经过的印花税法清晰交税时刻和交税地址。
1、按季、按年计征:交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交税款
自2021年6月1日起,印花税与其他9个税种简并申报,不再独自运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交税申报表上一起申报多个税种,简单说便是一表报多税。
2.对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经营办理单位与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宅承租人、经济适用住宅购买人触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和住宅租借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 财税〔2008〕24号3.保证性住宅免征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 财税〔2013〕101号4.对开发商制作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宅有关印花税予以免征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和住宅租借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 财税〔2008〕24号5.免征个人租借承租住宅签定的租借合同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和住宅租借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 财税〔2008〕24号6.易地扶贫搬家施行主体获得安顿住宅土地免征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家税收优惠方针的告诉》 财税〔2018〕135号
方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借住宅税收优惠方针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相关方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相关方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方针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则》 (88)国税地字第025号
13.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出资办理人办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证基金有关出资事务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94号)
15.划转非上市公司股份的,对划出方与划入方签定的产权搬运书据免征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本钱充分社保基金作业的告诉 财资〔2019〕49号16.划转上市公司股份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公司股份的,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本钱充分社保基金作业的告诉 财资〔2019〕49号17.对划入方因接受划转股权而添加的实收本钱和本钱公积,免征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本钱充分社保基金作业的告诉 财资〔2019〕49号
方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撑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 财税〔2017〕77号
方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方针的告诉》 财税〔2019〕13号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变革有关税收方针问题的告诉》 财税〔2005〕103号
方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稳妥保证基金有关税收方针问题的告诉 财税〔2018〕41号
相关方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方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稳妥保证基金有关税收方针问题的告诉 财税〔2018〕41号
相关方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办理公司税收方针问题的告诉》 财税〔2001〕10号
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财税字〔1988〕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