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修建业企业资质处理规则》(住宅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建市〔2014〕159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按行政许可程序,以下122家施工公司,已通过检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刻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8日。
专家检查定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云南省修建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渠道登录”查询具体定见。如企业对检查定见有贰言,可在公示期间进行陈说,并将陈说资料扫描件上传至一体化渠道,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相关的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状况有贰言的,均可向云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反映状况,单位反映状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状况需签署实在名字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了解不清楚的,请直接咨询修建市场监管处。
公示期满,企业见布告后,及时到云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处理收取资质证书相关手续,增项、晋级企业应将资质证书正、副本交至云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